根据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印发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万府办发【 **** 】 ** 号 ) 的规定 , 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公示、住房保障办最终审查,现对 白沙 剩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 张友芬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房管局住房保障办电话: ****- ******* 。
万源市 白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友芬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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