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20kA、160kA系列关停项目机器设备(第五批)转让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发布时间:5小时前
项目编号:09WZ20210754
项目名称: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20kA、160kA系列关停项目机器设备(第五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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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kA、***kA系列关停项目机器设备(第五批)转让 |
项目编号 |
**WZ********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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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价格(元) |
*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kA、***kA系列关停项目机器设备(第五批)转让 |
详见拍卖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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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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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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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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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 |
标的现状 |
部分未拆除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元)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XM
注册地: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铝厂区中兴路*号
法定代表人:冯建清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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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kA、***kA系列关停项目机器设备(第五批)转让采用拍卖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拍卖手册》。
*、为保障转让方安全生产秩序,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李女士 ****-******* ***********。勘验人员需符合标的所在地疫情管控要求,如提供**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出示健康码等。如因未到现场勘验导致受让后弃标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均为****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并执行相关财税政策。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部分涉及拆除,成交后,买受人应雇请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拆除作业,如买受人自身具有资质的可自行拆除。拆除作业前,应向转让方提交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施工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及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拆除作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转让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因拆除产生的产生的费用以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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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竞买人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或废旧电子设备回收内容或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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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以实物为准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竞买人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竞买人请在公告期内按照公告披露金额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同时将**万元履约保证金(含**万元安全环保健康现场管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宁夏银行民生支行),并持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银行交款单到宁夏嘉德拍卖行办理拍卖登记手续。
*、竞买人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买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确定金额、规定时间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同意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
*、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待资产安全拆解、搬运、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且无违约责任后,由宁夏嘉德拍卖行无息原渠道退还至买受人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宁夏嘉德拍卖行无息原渠道退还至竞买人账户。
*、其他约定详见《拍卖手册》,请与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领取,联系人:李女士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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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拍卖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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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竞买人,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让方与竞买人双方应交纳的拍卖佣金后,转让方有权扣除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处置方法: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竞买人,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让方与竞买人双方应交纳的拍卖佣金后,转让方有权扣除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拍卖法律文本、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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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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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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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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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照《拍卖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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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拍卖手册.doc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李女士 ****-******* *********** |
技术支持 |
产权交易中心:李女士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节假日除外)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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