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JSZC-******-TXJS-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XJS-C****-****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投标优惠率%报价,最低不得高于**%,否则视同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对我大队食堂所需的肉类,蔬菜,蛋类及水产品类提供供应,需提供新鲜、优质的食材。食材的配送按照需求计划清单按天配货,主要包括中餐、晚餐,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行业认定标准: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开标大厅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号金基广场*A层
联系人: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