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中山路以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中山路以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施工图审查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路以北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南岸路、康王北路、人民北路、西湾路等*条城市主干路、流花路、站前路、站西路等*条城市次干路、陈家祠道、周门路、西增路、广雅路等**条城市支路进行改造提升,路线总长**.**km。建设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万元。由财政资金安排。
二、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服务范围:施工图技术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工程技术方案等文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号文)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服务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负责对设计变更图纸的审核工作;
(*)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是否符合规划、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民防、防雷、通航、防洪、电力、给水、通信、智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图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成果要求:
(*)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询比人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将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凡修改的,须经询比人同意,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提交成果时限
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①施工图设计审查,在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天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成果。
②对设计变更的审查,需在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变更后*天内审查完成并提出审查意见。
③对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查,需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版施工图后*天内完成并出具审查意见。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之后为止。
具体的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报价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在报价人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报价人拟投入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具备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本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冶地理信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此次询比活动。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叁佰陆拾捌元整)。
*.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
*.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即合同价),仅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报价所报下浮率)不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用最终按批准的单位工程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取的设计收费基价和最终结算后的实际勘察费作为计费基数进行核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报酬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询比报酬人民币****元(大写:壹仟柒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年 ** 月 **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年 ** 月 **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年 ** 月 ** 日上午 *:**-**:**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 ***********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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