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南洁石实业集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米新型地板砖升级改造项目和河南省嘉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系统绿色化、数智化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
关于《河南洁石实业集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米新型地板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平环监表[****]*号 |
****年*月**日 |
关于《河南省嘉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系统绿色化、数智化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平环监表[****]*号 |
****年*月**日 |
平环监表[****]*号报告表 提取码: wpbg
平环监表[****]*号.pdf
平环监表[****]*号报告表 提取码: vsps
平环监表[****]*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