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民族中医院职工食堂肉类、粮油、副食品、蔬菜等食材采购合同公告
其它公告 贵州省 | 铜仁市 | 思南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5月14日
项目编号:TMSD-TR-2023-0015-1
项目名称:思南县民族中医院职工食堂肉类、粮油、副食品、蔬菜等食材采购
联系方式
1919*******
联系人:未*
单位: 思南县民族中医院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WY-****-**

二、合同名称:思南县民族中医院职工食堂肉类、粮油、副 食品、蔬菜等食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TMSD-TR-****-****-*

四、项目名称: 思南县民族中医院职工食堂肉类、粮油、副 食品、蔬菜等食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思南县民族中医院

地 址: 思南县民族中医院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铜仁市万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宏畅水果蔬菜批发市场自销区B-*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定价方式 以按市场当月监测价格为基数下浮基准,执行乙方中标下浮率*%供应。 *.关于供货价格的调整 根据市价格来决定,市场价格下浮供货价格随之下浮,市场价格上涨随之上涨。具体方法是:市场价格下浮超过当前供货价格的*%,且时间超过七天即触发供货价格下浮,供货方主动告知甲方并在之后结算期按下浮的价格进行结算。供货方主动告知的,视为供货商的诚信行为。甲方获悉市场价格后提出的价格下浮视为供货商具有不诚信动机。市场价格上浮超过 *%,且时间连续超过七天触发供货价格上调机制,上调价格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后勤、财务、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前述超市和市场进行市场价格采集,经综合评估认为符合上调的,以提出申请的日期起对在之后的结算期按上调的价格进行结算。经综合评估认为不符合上调的,甲方书面进行回复,乙方必须认可。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年**日**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价为:按市场当月监测价格为基数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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