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历史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新民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2-25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166
项目名称:新民市历史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新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新民市历史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历史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及资格审查表中资格性要求变更为与公告相同:(*)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新民市体育局、新民市文物局)
地 址: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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