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海洋牧场项目海域
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号)、《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号)规定,现将《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海洋牧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海洋牧场项目。
二、项目概况
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海洋牧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海域,地理概位为***°**′**.***″E,**°**′**.***″N。该项目通过建设人工造礁,从而在近海区创造稳定的水域生态系统,为各种海洋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长和繁殖环境,兼具有资源养护及生物增殖功能;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总面积***.***公顷,其中人工鱼礁区拟申请用海面积**.****公顷,在礁群之间设置自然增殖区,用海面积为**.****公顷;人工鱼礁区共投放* 组鱼礁群,共投放人工鱼礁****个,形成总空方量*****m*?空,同时投放浮标基海底有缆在线观测系统*套。
三、用海申请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南正永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号
联系电话:********
附件: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海洋牧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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