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电子屏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市 |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8-01
项目编号:SHXM-15-20230616-1033
预算金额:45.83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开标时间:2023-08-25
项目名称:智能化电子屏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3846****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智能化电子屏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智能化电子屏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Z**-*****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智能化电子屏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P*.**全彩高清LED显示屏,会议室P*.**全彩高清LED显示屏,均需采用前维护方式和模组安装结构,包括方案设计、显示部分、控制系统、视频处理器、配电箱、电源、电缆、支架基础结构等全部系统工作。中标人需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交接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使用,以交钥匙为项目移交完成。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竹柏路***号。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允许供应商自报少于**个日历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允许供应商自报少于**个日历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现场踏勘: ****年*月**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竹柏路***号,联系人:邢峰,电话:***********。
*、答疑时间: ****年*月**日**:**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A**室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竹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超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浦东新区最新招标
上海市 | 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2月10日
上海市 | 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