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发布时间:2024-12-11
项目编号:XZJ248-023-ZK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99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991********
联系人:汤**
代理人
0991********
联系人:朱**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ZJ***-***-Z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中药饮片服务商 * 中标成交供应商:新疆千草药业有限公司 废标
*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中药饮片服务商 * 中标成交供应商: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废标
*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中药饮片服务商 * 中标成交供应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废标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号亚欣国际酒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汤梦雨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该项目存在质疑投诉。经核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鉴于评审小组未对其他报价过低的供应商要求其澄清说明,对部分投标人实行了区别对待,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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