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原招标文件:“*、所投企业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入围企业,并有特警战训服生产资格(提供****版及以后公安部警服目录)入围企业产品。(提供证明材料):所投企业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入围企业,并有特警战训服生产资格(提供****版及以后公安部警服目录)入围企业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修改为:“*、所投企业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入围企业,并有特警战训服生产资格(提供****版及以后公安部警服目录)入围企业产品。(提供证明材料):所投企业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入围企业,并有特警战训服生产资格(提供****版及以后公安部警服目录)入围企业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
第**项 “警察雨衣(新款果绿色) 裤子面料颜色为黑色;”
修改为
“警察雨衣 裤子面料颜色为藏蓝色;”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送样清单中:
“警察雨衣(新款果绿色) 件 特警战训春秋服 件”
修改为:
“警察雨衣 套 特警战训春秋服 套”
*、原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增加
质量要求(包含*条一般技术条款)
*.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损坏,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提供承诺函)。
*.投标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应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标准,投标产品质量可以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