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履职清单

招标公告 广东省 | 佛山市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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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督察〔****〕**号)要求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禅办函〔****〕**号)职责分工,现将我局环境保护履职清单及投诉举报途径并公示。

一、责任清单

  *.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抄告,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抄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预防和打击环境违法企业恶意注销、变更信息、逃避环境行政处罚的行为。

  *.依法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或产品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查处。

  *.负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尿素、润滑油添加剂和其他添加剂,以及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加强对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监管。

  *.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对获得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实施监管。

  *.负责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检定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油品、有机溶剂、生物质燃料及环保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锅炉准入,在办理高污染燃料锅炉使用登记审批时提前咨询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依法查处擅自启用已注销、报废、停用锅炉和使用国家或省明令淘汰锅炉的行为。

  *.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检验机构开展证后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依照职责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并建立台账,督促餐饮单位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合同,并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记录。

  **.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途径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电话、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材料应载明举报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以及投诉举报请求、事实、理由等。

  (一)电话。****-*****。

  (二)邮寄地址。单位名称: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号,邮政编码:******。

  (三)电子邮箱地址。***********@chancheng.gov.cn

  我局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转送相关机关、单位处理。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联系人:曾峰、顾广灿,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履职清单(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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