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兴隆小学至红庙子道路硬化项目,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兴隆小学至红庙子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系方式:***********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建设内容:硬化道路长*公里、宽度*米、厚**公分,混凝土路面,修建边沟*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新场街村。
*.建设工期:***日历天。
*.项目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安康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伍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万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号长兴国际广场*幢*单元*层**室
联系人:陈长会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梁世荣 于秀菊 徐建国 钦佩 张政
八、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