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宙纬路旭华道至春曦道段排水管道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静海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2-24
预算金额:239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01
项目名称:宙纬路旭华道至春曦道段排水管道工程项目
联系方式
6868****
联系人:白**
招标人
6860****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宙纬路旭华道至春曦道段排水管道工程项目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宙纬路(旭华道至春曦道)排水管道工程 ,西起旭华道,东至春曦道,全长约为***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公里/小时,路面荷载BZZ-***。排水工程,铺设d***毫米-d****毫米雨水主管道****米,铺设d***毫米雨水支管***米;铺设d***毫米-d***毫米的污水主管道****米,包括修建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污水检查井等。投资额约为****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旭华道-春曦道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宙纬路旭华道至春曦道段排水管道工程,建设规模为****米,包括修建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污水检查井等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副项目经理*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可以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 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苏逢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北侧、曙光道东侧
邮政编码:****** 联系人:白金霞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能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金海道*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区***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能武 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白金霞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北侧、曙光道东侧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侯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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