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规定,建设单位应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为此,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年**月**日委托泉州安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进行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工况记录结果分析、质控数据分析和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现将“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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