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竞谈/磋商公告 北京市 | 朝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7-17
项目编号:LM0402032023014
预算金额:1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开标时间:2023-08-02
项目名称: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
联系方式
1564*******
联系人:潘**
招标人
0421********
联系人:罗**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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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明明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明明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小林 ****-*******

项目概况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

项目名称: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

项目名称: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通风除湿散热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点 **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 ** ** **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号        

联系方式:潘明明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罗小林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明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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