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石牛口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场所:鲁甸县新区世纪大道出让的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地理位置:开采矿种:矿区面积:开采深度: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资源量开发利用情况注意:采矿权出让其他情况详见出让文件第二章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挂牌出让 (三)***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起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竞买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出让文件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一)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保证金金额:(三)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线下交纳方式转账或电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四)保证金交纳认定: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申请人应确认银行工作时间,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截止时间后转入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五)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保证金账号中的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鲁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结果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竞买活动。 竞买人可于***年月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八、(一)竞买人应遵循(二)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三)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区周边道路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踏勘工作由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鉴证,并在矿区现场勘踏声明中签字加盖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公章。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天):***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至杨富志,联系电话:;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年月日*:; 踏勘时间(*天):***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至(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六)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托书;对有效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竞得候选人,在*个工作日内按时前往出让人指定地点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出让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十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