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年度陪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范围:无锡市惠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拟采购*家单位为住院患者提供规范、专业、优质的陪护服务。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质量标准:合格。
*、评标办法:本次采购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服务的单位。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被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被授权代表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年*月的缴费证明);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等最新信用查询记录并保存至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