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城市停车场智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丛审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单位和区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丛台区城市留白节点用地面积*****㎡,建设林荫停车场* 个,占地***** ㎡,规划停车位*** 个,充电桩*** 个。*.打造* 条样板街道路:人民路(***桥至东环桥)、联防路(滏西大街至东环)、丛台路(滏西大街至东环)、中柳东街(联防路至丛台北路)、东柳西街(人民路至和平路)共*****米,规划停车位****个,墙体外立面整治*****㎡,增设智慧灯杆 ** 套,拆除一店多牌 *** 个,文化宣传栏 **** ㎡,整治广告牌****个,增设景观小品**处,绿地带公益广告***个,维护原有绿地带公益广告***个等。
*.*.*工 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 施工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 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建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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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果园路***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新兴大街**号招贤老仓库院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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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刚 | 联系人: | 陈春芳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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