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国安教育研学基地房建工程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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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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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国安教育研学基地房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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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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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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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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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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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年*月**日**时**分**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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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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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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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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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鄂尔多斯国安教育研学基地房建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编号为E**********************)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备注作如下修改: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备注中增加“各潜在投标人: 鄂尔多斯国安教育研学基地房建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编号为E**********************)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备注作如下修改: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备注中增加“*、根据内政办发(****)**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 年)的通知》和鄂府发(****)**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规定、内建市(****)**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自治区混改建筑业企业,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招标文件应当准予其自混改完成之日起*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信用信息、获奖情况作为承揽本项目的投标人资信。” *、在第三章“评标办法”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分),近年(****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项得*分,最高得*分;近年(****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下至****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项得*分,最多得*分。(业绩以合同为准,本项不可重复得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现变更为: 企业业绩(*分),近年(****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项得*分,最高得*分;或近年(****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下、****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项得*分,最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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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项得*分。累计最高得*分。(业绩以合同为准,本项不可重复得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 请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变更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康育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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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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