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来源: 【打印】
一、合同编号: HT_BADL**********-A
二、合同名称: 福永街道政府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BADL**********
四、项目名称: 福永街道政府物业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人人物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广深公路西侧万骏汇商务公寓*栋****、****、****、****、****、****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福永街道政府物业保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原合同第三条第(一)项“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费人民币*******.**元/年(大写:伍佰柒拾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即******元/月(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变更为:“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费人民币*******.**元/年(大写:肆佰贰拾玖万伍仟零伍拾肆元陆角肆分),即******.**元/月(大写:叁拾伍万柒仟玖佰贰拾壹贰角贰分)。”二、原合同第九条第*点“人员配备要求”变更为:序号岗位人数备注*项目负责人*人/*环境部长*人/*保洁人员(含组长)**人/*维修工*人具备水、电维修相关技能合计**人/三、原合同第十条“设备配置要求”变更为:序号名称数量备 注*电瓶二合一手推式洗地吸水机不得少于*台/*高压冲水机不得少于*台用于大院、路面冲洗*单插机不得少于*台用于办公室地面清洗*吸尘器不得少于*台用于地面吸尘及地毯吸尘*清洁工具车不得少于**辆/上述设备及其它设备工具由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服务需求合理配备四、原合同第十二条第*点变更为:“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经费调整、管养现状改变等情况出现时,甲方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甲乙双方需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承包服务费相应调整,并不能要求赔偿。如因项目预算调整导致服务人员数量减少,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协商并调整服务质量及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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