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CY(WZ)-CG*******
项目名称:****年瓯剧院食堂配送及运行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简要服务范围、要求 |
备注 |
****年瓯剧院食堂配送及运行服务采购 |
* |
项 |
****** |
****年瓯剧院食堂配送及运行服务采购,其中包含食堂食材配送、食堂运行维护、演职人员快餐提供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号浙江创意园A***
方式:现场购领或电子邮件的形式(*********@q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购领联系人:董先生***********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申请表(见公告附件)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号浙江创意园A***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号浙江创意园A***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号浙江创意园A***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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