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人民政府****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 太阳村镇太阳片区村屯垃圾屋清运服务采购 | *.委托服务范围:负责太阳村镇太阳片区*个村居(和平村、新圩村、百乐村、山湾村、太阳村、上等村、四合村、桐村村、居委会)辖区内全部村屯垃圾屋(若服务期内有新建、改建或拆除垃圾屋,则以最新的垃圾屋情况为准)内的居民生活垃圾及食品加工废料“竹笋壳”的清运。*.委托服务内容:乙方对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含食品加工废料“竹笋壳”,建筑垃圾、死畜、工业垃圾及大型朽木除外)进行清运,中转前收集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清运频率:每日一清,日产日清或即满即清(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清运频次)。(其余详见附件) | ** | ****年**月 | 按政策落实。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年**月**日
附件信息:
柳南区太阳村镇垃圾屋清运采购需求-定稿(****年*月).docx(**.*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