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静海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1-20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8
项目名称: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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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静海湾(天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万元,自筹:****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康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静海湾(天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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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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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规模为****米,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洪泽湖北路、浩泽道、溢泽道、源泽道、盛湖路、海泽道、顶湖路、澜泽道*条路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道路两侧市政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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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单元部分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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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静海湾起步区北区洪泽湖北路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洪泽湖北路、浩泽道、溢泽道、源泽道、盛湖路、海泽道、顶湖路、澜泽道*条路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道路两侧市政配套管网工程,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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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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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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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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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在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名,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设计负责人 *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施工项目部人员: *)施工负责人*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出具任命书); *)施工副经理 *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人员均无在施工程记录,且为本单位职工。*)技术负责人*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出具任命书)。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牵头人为施工方,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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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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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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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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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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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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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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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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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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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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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西区团泊足球场BD座办公楼*楼,具体事宜与代理机构咨询,电话:***********,(投标人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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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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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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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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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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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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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静海湾(天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燊(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大道与平湖路交口团泊足球场BD座办公楼*楼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陆彬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康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海瑛(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新塘商务园*-商业*门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周猛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静海湾(天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陆彬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大道与平湖路交口团泊足球场BD座办公楼*楼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董景志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