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资质增项申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ZXGL-FW****-***/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备注 |
* |
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资质增项申报服务项目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增项申报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万元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磋商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不允许分批次转账。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磋商采购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二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二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二、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孙先生质疑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质疑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号润和楼*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