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学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学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蓼龙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城北工业园区
中标金额:肆佰伍拾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米、食用油 品牌:联河、启航 规格型号:*kg~**kg/袋(精装)、*L~**L/桶 数量:大米约******.**公斤,物理压榨菜籽油约******.**升(结账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单价:*.**元/***g、**.**元/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苗磊、刘善广、党爱林、邹伟、侯华果、支文巨、张洪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政府办公楼六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