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九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11-21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549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9
开标时间:2019-12-09
项目名称: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联系方式
1535*******
联系人:张*
招标人
047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TF-****-****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采购设备的生产或经销资格; *、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采购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网页截图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证明。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栋十三层****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
采购人联系人: 张博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栋十三层****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货物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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