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泉州市 | 南安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20
项目编号:XSCGNA2021256S
预算金额:4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2
开标时间:2021-11-12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联系方式
1306*******
联系人:曾**
招标人
0595*********
联系人:小*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
行政区域 南安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 ****-********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NA*******S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编号:XSCGNA*******S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则应提供)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则应提供)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日起至********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人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人: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红梅镇),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十、标书费及服务费用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方式: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人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     

地址: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曾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联系方式:小陈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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