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柳州市审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办公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办公设备采购(LZT**-***)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办公设备 |
批 |
*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
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
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竞谈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楼(评标区)。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胡义华、何闰丰、张晓东(业主评委)
五、结果信息:
因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废标;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审计局
地 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号
联系人:张晓东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柳州市三中路**-*号
项目联系人:黄薇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七、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审计局或受托代理机构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