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区民政局 ****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关于九江市柴桑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元,属于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项目,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 |
九江市柴桑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
**.** |
http://ggzy.jiangxi.gov.cn/jyxx/******/*********/********/ad*e**b*-***b-*da*-****-*fef******e*.html |
部门(单位)名称:九江市柴桑区民政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