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甘泉初级中学后勤服务):
废标理由: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甘泉初级中学后勤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贾郭飞(采购人代表)、党芳、马巧荣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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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甘泉初级中学后勤服务 | *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 称:甘泉县初级中学
地 址:宴宾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甘泉县财政局大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婷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