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轮台热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及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直接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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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华电轮台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华电轮台热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及相关检验检测项目
三、供应商: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式开始时间:****-**-** **:**:**
五、公示结束时间:****-**-** **:**:**
六、公式周期:*天
七、采购内容:
代表集团公司对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并开展技术监督服务工作。
八、直接采购理由: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招标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华电轮台热电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