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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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垫江县十路小流域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结余资金续建”关于“竞选人”和“投标人”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垫江县十路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结余资金续建”关于“竞选人”和“投标人”说明发布如下: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采用“竞选人”与“投标人”均可。 比选人: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宸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