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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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SGCZCB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左溪寺朗庙山矿区饰面大理石矿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左溪寺朗庙山矿区饰面大理石矿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左溪寺朗庙山矿区饰面大理石矿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左溪寺朗庙山矿区饰面大理石矿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设计业绩”修改为“企业业绩”,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十堰绿鑫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