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规划路2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澄清修改公告302697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 溧水区 发布时间:6小时前
(溧水分中心) 规划路*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LSSZ*******-**SJ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公告第*.*项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调整为: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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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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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新丰社区戴庄路商业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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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