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706破6号江苏鼎崇建设有限公司移交财务账册等通知书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发布时间:7小时前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江苏鼎崇建设有限公司移交财务账册等通知书

海州区人民法院****年*月*日根据刘丹丹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鼎崇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你(你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于本院以书面形式召开。

特此通知

   *******日

江苏鼎崇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子昂,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层


附件

****破-鼎崇公司-通知书-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用.pdf 下载

点击查看原文
连云港市最新招标
江苏省 | 连云港市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17分钟前
江苏省 |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8分钟前
江苏省 |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江苏省 | 连云港市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江苏省 |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江苏省 |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江苏省 | 连云港市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