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概况:根据救助管理机构护理要求,为受助人员提供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用餐、住宿、穿衣、入厕、洗浴,理发、协助送医、清洗被服等服务,收拾床上生活用品,搞好居室卫生消毒,帮助特殊受助人员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如遇受助人员住院(包括精神病、传染病等)需护理,应按甲方及医院要求安排护理人员。(*)采购数量:一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负责服务对象生活照料和看护工作,**小时男女护理员在岗轮班。按照要求提供照护服务,完成受助人员中的老年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失能或半失能人员等符合站内照料人员照护工作。对突发的受助人员激增或出现购买方认定的特殊情况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增加照护人员完成照护工作,确保被救助人员安全。有急救能力,能够妥善处置站内照护人员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号)等文件要求执行;(*)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确保达到合格服务标准。(*)交付或实施时间:***日历天,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