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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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ZCB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 年)(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三)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 年)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有以下修改: 一、*.* 支付合同价款 第*.*.*条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支付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支付担保期限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款(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结清之日止;支付担保金额按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计取。 二、*.* 履约担保 第*.*条其中“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扣除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的**%计取”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三、**.*.* 预付款支付 第**.*.*条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招标暂定部分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凭付款申请、预付款保函、跟踪审计支付意见**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均分*次在工程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工程费用进度款不足以扣除的部分与下月应扣除的预付款累加在下月工程费用进度款扣回,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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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