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岔路镇土地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QQT*******
二、项目名称: 霍邱县岔路镇土地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号*幢(D栋)**层A、E、F 单元
成交金额:捌拾捌万元整(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霍邱县岔路镇土地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年。 服务标准: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方?P、李孝田、吴少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 霍邱县政务中心 A 区 * 楼,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蓼城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泽沟安置房 A 区商业办公*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蓼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泽沟安置房 A 区商业办公*楼
联系方式: ****-*******
*、监督管理机构:霍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 区 * 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