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柳家村九社地块)
招标文件更正
项目编号:JLHY****-****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关于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为:“近三年(****年-****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现更正为“近三年(****年-****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春堡村
联系人:张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MA**H*GB*U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号,长春市环保局高层公寓*单元***室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