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档案馆是我市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丰富馆藏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反应淮南各个历史时期对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会议等形成的各种载体的红色档案资料。
*、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淮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时间、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的档案资料。
*、各历史时期在淮南担任市级职务并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政要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回忆录、获奖证书及照片、音像等档案资料。
*、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物人物的实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军服、肩章、臂章、票据(各时期使用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宣传品、旗帜、会标等。
*、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及知名友好人士在淮南考察活动的讲话、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及照片、影像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各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档案资料内容真实、来源合法。
*、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方式
*、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
*、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寄存: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市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市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征集,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邮箱(******@***.com)
联系人:蔡长庆楚乐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B座淮南市档案馆
淮南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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