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绍兴市城市大脑通用平台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项目名称: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绍兴市城市大脑通用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绍兴市城市大脑通用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行动方案》、《绍兴市人民政府 **** 年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要求,绍兴市城市大脑通用平台项目是由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在原政务云和公共大数据平台上升级扩容而成,该平台于****年底基本建设完成,平台投入使用至今均由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维护服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条第一款的情形。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继续由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号复旦科技园*号楼**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 系 人: 谢勤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