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室外配电工程(二次)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2-01-23
预算金额:618.811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1-28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
联系方式
1534*******
联系人:孙*
招标人
0482********
联系人:陶*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

室外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资交****】设(开)****

一、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室外配电工程(二次)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由发改审发******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 现对该项目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室外配电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室外配电工程(二次)

*)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山城路东侧、札萨克图桥北侧、公园西路东侧。

*)工程规模箱变基础、电缆检查井及电缆沟土方开挖、回填、余土外运等;箱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安装、电缆检查井安装;

*)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效期内的岗位证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应该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江苏翔晟)、****-*******(内蒙古一证通)、****-*******(内蒙CA)、北京CA:电话****-*******。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二)、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三)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过程。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业务咨询电话:****-*******/*******)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上午****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jyzx.org.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日。

七、联系方式

标 人: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系 人:孙星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南***米圣泽园公馆门市

系 人:陶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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