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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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ZHPGF_GCJSTYFW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澄清(二次)通知 招标编号:XYSZ-JSGC******FJ-********* 各潜在投标人: “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时止;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 代理机构: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