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注意:以上项目为四个独立项目,各项目的首次报价单请分开填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 各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需提供山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网截图;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