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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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徐汇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启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桂林路***号华鑫中心*号楼**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余启春***-********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号**号楼*层(法兰桥创意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之年,上海市的对口帮扶工作也站在了更新、更高的起点。为进一步巩固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落实消费帮扶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市**月份消费帮扶月和年底国考重要节点及相关工作安排,中心拟开展****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巩固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落实消费帮扶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市**月份消费帮扶月和年底国考重要节点及相关工作安排,拟开展****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项目。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为了迅速高效地完成****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宣传任务,考虑到该项目系事先没有预见的临时事项,加之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拟选择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号华鑫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余启春***-********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号**号楼*层(法兰桥创意园)
联系方式: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