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阳光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