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签订文源华都室分合作协议]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年签订文源华都室分合作协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甲方:柳州市新鹏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分公司。地点及位置:柳州市桂中大道**号文源华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电价按*.**元/度(含电损)结算。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况。
直接采购供应商
柳州市新鹏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国阳,****-*******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国阳,****-*******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