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号计划函要求,于****年*月**日就广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采购(GXZC****-G*-****-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办公区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的保养维护、会务、协助业主进行临时性工作等物业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海标、周建良、王磊、黄庆东
采购人代表:覃端宁(本项目)
五、本项目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建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金湖路**号建设大厦*楼
*.中 标 金 额:壹佰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元)
六、联系事项:
*.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端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