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年中宁县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年中宁县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年中宁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中宁县石空镇、新堡镇、大战场镇、宁安镇境内。
*.* 建设规模:完成人工造林总面积*****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面积****亩;人工造灌木林面积为*****亩。
*.*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灌木**日历天、乔木**日历天,建成后养护期:灌木**个月,乔木**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
一标段:人工造乔木林***亩,建设地点在石空镇、新堡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人工造乔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人工造灌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人工造灌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新堡镇、宁安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人工造灌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宁安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标段:人工造灌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宁安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人工造灌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宁安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标段:人工造灌木林****.*亩,建设地点在大战场镇、宁安镇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施工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造林、生态修复、园林绿化等与项目相关的内容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新区地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商业楼*-*层商铺-*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万佩里联系人:唐佳文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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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年*月**日